咨询电话:0531-55696907  55696909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2-09-14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12〕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署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针对节日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部署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即将进入冬季施工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要结合当前形势和行业实际,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安排,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各级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全面加强本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脚手架体的稳固性;高架支模、深基坑工程履行专家论证方案情况;施工用电、边坡支护和“三宝”、“四口”防护是否到位等。要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必须停工,不消除隐患,不得复工。要强化国庆节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要加强值守,必须坚守岗位,遇到恶劣天气要停止施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禁盲目赶抢工期,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同时,总包单位要管理好分包劳务队伍,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爆、防中毒工作。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工地的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

三、加强值守,完善预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在岗带班,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照《关于明确和规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限时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市城乡建设委(值班电话:66605588、86463557)。要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快速有效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建管质安字〔2012〕64号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按照省政府安委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安全形势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施工人员浮躁不安,易发事故的规律及特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安全保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企业要认真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工程各参建单位要齐抓共管,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保持良好的施工安全条件

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各施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抓好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和工地临舍、施工围墙及工地防火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施工塔机、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及高处作业吊篮要逐一不漏的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记录在案,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深入基层,强化一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抓实、抓细、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坠落、防坍塌、防触电、防火灾为重点,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立足现场、紧盯严防、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保证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安全巡查频次,以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值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安排好“两节”期间值班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映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两节”期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当地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信息的现象。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值班电话:15806611110,各市也要公布值班电话。